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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



千帆竞发聚合力

——写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中篇)

  2011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一周年。站在这个节点回望,人们看到,一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对《教育规划纲要》高度认同,举国上下齐心协力,人民群众充满期待,贯彻落实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初见成效。

  优先发展教育的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形成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中央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强分外清晰。

  国务院成立了包括党政群系统20个部门在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新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成立,首届咨询委员会由64位委员组成,分为10个组,对国家教育重大改革发展政策进行调研、论证和评估。

  《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正式印发。分工方案将《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任务分解为190项,涉及60个部门,牵头部门11个,参与部门49个。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司局、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启动。425项改革试点项目,以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为重点,从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面系统推进,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局面。

  一系列国家层面的重要政策集中出台。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善工程;教育部会同国家民委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大力支持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文件;国家发改委设置专项扶持中西部特殊教育发展……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共出台50多个文件,优先发展教育的政策支持体系初步形成。

  从一系列重要举措的密集出台,我们不难看到,各部门落实纲要好的思路与措施已然清晰,纲要实施的良好局面已然形成。

  教育投入达4%的目标务求实现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和物质保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到2012年实现4%的目标,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推进科学发展、保障与改善民生和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4%的目标提了很多年,实现起来有难度,不实现则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将2012年定为4%的实现年,让4%的目标真正实现,是中央和各级政府在我国教育发展实际面前的“必答题”。

  做好这道“必答题”,需要万众一心,齐心协力。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为实现4%的目标,仅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委就已密集出台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等7项政策文件。

  2011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7月,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2012年实现4%目标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各地为了实现4%的目标,决心有多大,力度有多大,从数字上就能看出。广东省明确提出,从2010年起,各级财政都要逐年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1个百分点,力争到2012年达到22%以上;重庆在“十一五”期间,每年的教育经费财政性支出比重都达到了4%的目标,而且并不满足于既往成绩,依然提出市级教育经费占市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区、县(自治县)逐年增加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的比例。

  一年来,《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使人民群众既看到了党和政府坚持教育优先、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心,也唤起了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热情,形成了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相信,有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有了一系列刚性措施的推出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这份美好蓝图的实现,必将更加顺利!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