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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舒心工作”环境

  党中央在中国工会十六大祝词中提出,“要坚持以职工为本,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落实职工各项权益,让广大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舒心工作”这一论述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广大劳动者的尊重和关心。
  努力实现“舒心工作”,意味着劳动者不仅应有一份工作,而且要工作得身心舒适畅快。在实现舒心工作的过程中,工会组织应发挥积极作用,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从片面追求劳动生产率,到通过改善职工的心理情绪,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是工会职责理念的提升和变化,也是企业人性化管理的回归。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工作压力很大,加之竞争日趋激烈,不免放大了心理情绪的副作用。让劳动者舒心工作,不仅涉及职工的物质权益,还涉及他们的精神权益。要做到舒心工作,就要正视职工管理以及劳动关系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找到适合的解决办法,既需要刚性的立法,也需要柔性的心理援助,或许后者的现实意义更大。
  如今,我国劳动关系在总体协调的基础上,也存在着一些不舒心的因素。比如,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任意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任意加班加点,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拒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休息和休假制度难以落实等等。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导致职工心态失衡。
  党中央提出劳动者舒心工作的目标,是对社会的总要求,也是新时期工会维权工作的发展和延伸。一直以来,经济收入被许多劳动者看成自己是否被重视、工作是否值得干下去的重要因素。现在,这个因素在悄然改变。与实际经济收入相比,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更看重“心理福利”,即自己对企业、对工作的感受。许多人据此来决定自己的工作态度,甚至由此改变职业生涯。为职工创造舒心工作的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需求,满足职工的“心理收入”,是企业以人为本的体现,也是衡量工会维权的标尺之一。



(来源:中国职工科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