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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

“破格”小议


    近年来,一些地方秉承“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方针,破格选拔了一批有干劲、有能力的年轻干部,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这种做法应给予充分肯定。然而也有一些地方,以“破格”为名,搞暗箱操作,违背组织人事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此种做法必须坚决纠正。
  “破格”提拔干部,应当着力于破除陈旧僵化的用人观念和因循守旧的用人制度。“破格”亦应有“格”,必须坚守标准、公开透明、尊重民意。形成一种公开、合理的竞争机制,制订一种选优汰劣、激励向上的用人制度,营造一种力争上游、开拓进取的良好环境。惟其如此,“破格”才不会“失格”、更不会“无格”!
  选人用人的“格”是什么?是标准。诸如制度、法律法规、条例等等,都是广义上的“格”。这些“格”是必须遵守的,随意破格、出格就要闹笑话,甚至犯错误。我们提倡的“破格”,不是破选拔任用标准的“格”,而是要对破格提拔的干部,坚持更高的标准。
  为防止选人失察用人失当,在破格提拔之前,就应当先把不能破的“格”亮出来,在操作中做到有“格”可依,违“格”必究,不让“破格提拔”成为“违规提拔”的借口。
  破格提拔必须充分听取民意、尊重民意、回应民意,对每一个破格提拔的干部都必须给出令公众信服的理由。事实上,破格提拔背后是否存在“猫腻”,才是公众真正关心的问题。某些部门一句“符合程序”的无力辩解,既证明不了破格提拔的清白,也难撇清暗箱操作的嫌疑。为此,建议在破格提拔之前,就把破格提拔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唯有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获得公信力。





(来源:中国职工科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