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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

《中国职工科技报》(2014年05月09日 01版)

   日前,湖北省总工会出台《深入开展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意见》(简称《意见》)。通过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开展,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意见》明确了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任务和作用是发挥高技能人才、劳模先进人物的业务专长和技术优势,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活动,推动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发挥好高技能人才和劳模先进人物的“传、帮、带”作用,积极参与企业和工会组织的技术培训、业务交流活动,着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
  《意见》对今后五年全省建成1000个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目标提出一系列激励措施:全省每年命名100个省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对达到省级创新工作室标准的单位授予“湖北省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牌匾;每年在省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中遴选30个创新工作室命名为“湖北省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示范点”。对经过考核和命名的创新工作室示范点给予物质奖励;省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每五年为一个管理周期,省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周期末对已命名的省级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等。


( 姚争杰 王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