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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勿缩水

  
  9月18日,企业社会责任亚洲峰会在北京召开,超过500名社会责任领域专家、政府、公益组织、企业代表出席会议。该峰会由“企业社会责任亚洲(CSR Asia)”主办。耐人寻味的是,除了媒体和少数学者、政府代表来自中国,参会的企业中大部分是外资企业,中国企业寥寥无几。难道中国本土企业就不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吗?

  无独有偶,不久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联合发布《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报告(2012)》显示,截至2012年4月30日,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586家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共592份,较去年同期的531份增长了11.49%。尽管上市公司责任报告发布的数量稳步上升,但这一数字仅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4。根据毕马威2008年的调查,全球前250强企业中,有超过80%的企业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之相比,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显然还处于起步阶段。

  CSR Asia主席Richard Welford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称,参会的中国企业少,可能由于我们在中国的事业刚刚起步。他也认为,外国企业会把企业社会责任当作一种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工具,把它作为企业战略去做,是一种主动行为;而中国企业在这方面比较被动,很多管理层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还不够。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记者在会上与一些专家学者交流发现,很多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更愿意谈环保、公益。也就是说,他们有意无意地把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同时缩水了。

  自打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上世纪30年代诞生起,企业界和学界关于企业要不要履行社会责任就一直存在极大争议。有人说,企业的惟一责任是赚钱。其后,企业在赚钱之外还必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的声音逐渐占据上风。我国《公司法》于2005年10月做出了重大修订,新《公司法》在追求股东价值****化的同时,强化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理应对其劳动者、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公司所在地的居民、自然环境和资源、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承担一定责任。

  但遗憾的是,这些年,我们常常看到的是企业将社会责任等同于做慈善。一些企业通过压低工人工资标准获取超额利润,亦或是通过一些为人不齿的手段攫取了暴利的“黑心钱”,再出手阔绰地挥金、散财,做一些资助落后地区、贫困儿童之类的善事,树立了正面的企业公关形象。应该说,这是一种伪善。

   更应引起重视的是,一些企业不断挑战法定责任底线,这边卖着不符合规格的牛奶,那边赞助各类活动提升品牌美誉度;还有一些企业产品缺斤短两、偷工减料,甚至为了谋取利润不惜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安全。

  大众(中国)副总裁杨美虹认为,企业要履行的很多责任要先于社会责任。首先,企业不能生产有问题的产品,要保证产品的安全。其次,企业要给员工提供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保障。只有做到这些,企业才能不断成长,才会有能力为社会创造财富。

  调研发现中国老百姓对汽车社会最头痛的三个问题是交通拥堵、事故率和环境污染。于是,我们看到大众(中国)CSR的重点便从事故率和环境污染切入,与公司战略层面深入结合,在华推动的CSR项目是安全教育和环境教育。汽车安全教育片《大众安全路》和畅想绿色未来的环境教育活动大获好评。

  中国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世界工厂”,它已成为全球关键的经济实体,更是世界一流企业的全球运作中心。在这个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社会公众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诚然,中国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刚刚起步,不能像很多外国公司一样有大笔资金、专业人才成立企业责任项目。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如若真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那就回归概念的本源,一切从头开始,善待员工、善待消费者。



(本文来源:中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