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会员单位

返回首页>>

职业教育

强制政府机构节能减排

 

    2月6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个部门制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其中表示,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成为一个焦点话题。

    很多网友关心这一政策由谁来监督具体实施,也有网友担心,这个政策可能会导致政府机关变相多买车。不过,记者7日从发改委以及牵头政府机构节能减排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这一方案均为倡导性质,并非强制性的要求。

    实施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除了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生产能耗这一最为重要的途径之外,倡导推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也是不可忽略的,这就意味着开展节能减排的全民行动是有必要的。因此,《“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是有现实意义的。

    由于民众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诸多细节都有节能减排的空间,如何来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需要国家积极倡导,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确实也不宜作强制性要求,而是要靠文明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后的公民自觉行动。但是,对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节能减排是不能停留于提倡的,而应有一些强制性要求。

    政府机构管理社会,理当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民众的表率,如今国家开展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政府机构显然应做好示范来推动这项工作。事实上,在人们印象中,政府机构却是高能耗的一个典型,从不少地方行政开支透出的财大气粗、奢华享受习气中可以看出,政府机构不是节能型的,一个最明显的事例是数量庞大的公车。如果政府机构节能减排做得不够好,要求民众节能减排就没有说服力。

    政府机构大手大脚、铺张浪费,造成高能耗、高排放有损环境质量,民众不仅要承受其中的不良环境后果,而且还要为高居不下的行政开支买单,以缴税的形式积累公共财政供政府使用。政府机构应成为节能型的,不仅是生态文明的要求,也是政治文明的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使政府机构成为节能型的,切实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担当起全社会节能减排的先锋。

    部分政府机构奢华享受之风已成积弊,虽然社会早有诟病,国家也在进行大力改善,但目前还没有根本性改变。对于这一不良习惯,仅仅靠倡导恐怕于事无补,必须有强制性的要求,甚至考虑相关立法。强制性要求应主要针对政府机构中能耗的突出问题,比如社会广为关注的公车问题,其中的要害在于减少公车数量、降低公车的排放标准、提高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这些都应有明确的硬性的规定,尤其是削减公车数量应有突破。至于公务用车每周少开一天,如果能执行,说明公车有富余应予削减,如果不能执行到位提了要求也没用。



(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