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常务副厂长王荣川从生产管理、产品管理、合同规范等方面,对厂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结合经营现状,提出了几点建议。他指出,厂一直坚持“质量兴厂”的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省人防防护设施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总参四所图纸设计样式,生产安装上不存在私改图纸、偷工减料等行为,生产、安装产品完全符合质量标准。严格按照一类人防防护设备验收标准进行质检验收,成品质量上,明确了生产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产品质量负全面责任。安装质量上,安装部门是第一责任人,对人防工程安装质量全面负责。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制作、工艺流程、出厂前的监测检验等,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技术质量及ISO9001标准的要求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质率达到90%以上。工程安装中,主动做好严格质量调试、竣工前的综合检验和竣工后的技术质量跟踪反馈及售后服务。合同规范上,厂在严格遵守国家、省、市防护设备指导价,上下浮动从未超过5%的前提下,没有因哄抬或恶意降低价格而造成市场紊乱的事件发生,厂签订销售、安装合同,严格遵循上级部门统一印制和编档的制式文本合同。销售、安装合同签订后,都在5日内报上级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省人防办领导认真听取了王常务副厂长的工作汇报,对我厂的质量工作给予了肯定。随后,检查小组分组对厂产品质量和档案资料进行抽查。
检查小组肯定了厂领导工作思路清晰,制度健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到位、规范,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加强合同备案工作;二是开展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三是实行产品合格证;四是加强与省办、监测站沟通;五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力度,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省人防办工程处徐广明、王再静、赵璞,副厂长李晓菲,质量安全部经理余勇,生产技术部经理刘锋参加了会议。
(来源:武汉市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