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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产业工人所占比例显著提高

中国工业报记者 曹雅丽

  4月25日,全总召开2018年“五一”新闻发布会。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王晓峰介绍全国总工会“五一”国际劳动节有关活动安排。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俊治介绍201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俊治介绍,根据31个省(区、市)总工会、10个全国产业工会以及中直、国直工会等43个单位的推荐,经过基层单位公示、初审、省级公示、复审、全国公示等程序,今年全国总工会将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状99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697个、全国工人先锋号799个。

  王俊治表示,从今年起,全国总工会将产业工人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所占比例单列,这也是第一次提出的比例。在表彰的奖章先进个人中,产业工人290名,占41.61%,高出了规定比例6.61个百分点;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160名,占22.96%,高出规定比例2.96个百分点;科教人员151名,占21.66%,高出规定比例1.66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39名,占5.60%,比分配名额少6名;管理和其他方面的人员40名,占5.73%在表彰的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有班组623个,占77.97%,高出规定比例7.97个百分点;车间(工段)102个,占12.77%;其他各类集体74个,占9.26%。从这个比例中可以看出,五一劳动奖章重点是向基层一线,向产业工人倾斜。

  王俊治表示,所有表彰对象都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具有省(部)级表彰的荣誉基础。他们中有的模范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的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品格高尚、追求卓越,是践行工匠精神的楷模;有的扎根基层、淡泊名利,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服务企业、奉献社会,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王俊治介绍,各类表彰对象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并且非公有制经济在其中所占比例较高,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分别占40.0%、38.16%、37.05%,均高出了规定比例。

  记者从会上获悉,全总高度重视今年的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要求必须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按照全总党组要求和推荐评审程序,对所有推荐对象严格评选标准,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评选质量。全总通过“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网站查询每个企业、企业负责人和有疑义人选的登记信息、信用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对不符合评选条件和标准的,均要求相关推荐单位进行核实,予以更换或补充说明。

  同时还审查了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决议(纪要)、公示证明和省(部)级表彰的荣誉基础等相关材料,确保推荐对象在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产生。评审过程中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对象,坚决要求教销其评选资格。

  据介绍,201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北京市拟表彰共49个单位或个人。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劳动奖状3个和劳动奖章22个),全国工人先锋号24个。

  此外,今年131个全国工会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受到表彰。王晓峰介绍,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今年是第4次表彰,历时近半年,最后遴选产生32个先进集体和99名先进个人。今年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中,85%为科级及以下的工会干部,基层工会工作者占42%;男性64名、女性35名;汉族93名、少数民族6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7名;有专业技术职称的40名;均为中共党员。



 
来源:中国工业报